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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无锡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4-04 13:20: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澄委办〔2018〕6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考生应同时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4月24日后出生)。

  (四)此次招聘岗位共分4类,具体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2020年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1、1-2、1-3、1-4),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专业范围参照《2020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五)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限无锡市户籍。

  2、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夫妻分居两地且配偶户籍在江阴、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江阴驻军配偶)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3、户籍入户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

  (六)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仅指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2020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为准)。2019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七)考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填专业、毕业证书所填专业须与报考专业一致,并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须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医学影像学专业考生须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八)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市人社部门公章)、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等为依据,工作年限从2020年8月31日向前推算,同时应聘考生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相应资格级别为初级师及以上)。

  (九)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已被江阴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0年4月20日9:00-2020年4月24日15:30

  2.报名网址:http://rsksbm.jyrlzy.com:8000/

  3.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4月20日9:00-2020年4月24日16:00

  (二)缴费

  1.缴费确认时间:

  2020年4月20日9:00-2020年4月25日16:00

  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内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视为完成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