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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扬州高邮市医疗保障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0-04-04 13:30: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邮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邮政办发【2017】24号)文件规定,经市领导审批同意,高邮市医疗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用工性质)6名,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高邮户籍或高邮生源或符合政策性安置人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3.品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行为;

  5.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岗位A:医疗保险经办工作人员3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3日至2002年4月21日期间出生),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岗位B:医疗保险基层经办工作人员3名(龙虬镇、汤庄镇、卸甲镇分开报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3日至2002年4月21日期间出生),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具体工作地点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2020年4月21日(仅工作日接受报名,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高邮市医疗保障局二楼办公室(高邮市文游中路88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514-84696010)。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经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证明(最迟于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

  3、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报名期间,市医疗保障局应安排专人现场回答报考人员咨询,根据本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组织统一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医疗保障局和市人社局共同协商决定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岗位。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以百分制计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参照综合知识参考《江苏省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1:3的开考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岗位B分别按各乡镇应聘考生成绩排序)。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