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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滨州市滨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2020-04-02 17:19: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及有关规定,现发布滨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4月13日前取得要求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单位和卫健部门同意。

  8.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认定材料须于2020年4月13日前取得。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2020年应届毕业生等在校学生;

  3.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安排招聘计划3个,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滨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和公示、考察体检、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4月15日下午17:00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以“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资格审核指定邮箱(bcqwszp@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可重复多次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①《滨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和《应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均须本人亲笔签名的PDF版和WORD版;②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红、白或蓝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③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PDF版);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彩色扫描件(PDF版);⑤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⑥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事业编、人事代理、委托培养等)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滨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PDF版)。

  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本简章岗位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完全符合。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在《应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