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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昌平区卫生健康委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第一批)
2020-04-02 17:36: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昌平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为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户口不限;

  (四)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且符合其他进京落户条件;

  (五)年龄计算方法:年龄30岁以下为1990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5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六)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提交如下材料:①报名表(需本人手签名),②本人身份证,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④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⑤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⑦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⑧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打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本人联系方式),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邮箱详见《昌平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附件1)。审查合格人员名册在报名结束七个工作日后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受疫情影响,考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昌平区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四)考核与体检

  待疫情结束后,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选的综合考察工作;

  3.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等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况,可按照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试成绩需合格,考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

  2.资格审查贯穿公招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放弃聘用的;

  (4)办理聘任手续前发现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昌平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招聘相关公示、通知及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