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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省交通学校招聘公告
2020-04-02 17:44: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规定,海南省交通学校拟面向全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以用为本、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单位性质、招聘计划及薪酬待遇

  海南省交通学校隶属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本次计划招聘教师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件1),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全年薪酬待遇10至30万元(含个税和“五险两金”)。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专业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取得外国人在华工作许可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人格健康,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

  3、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在应聘岗位上安心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委培、定向和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和省及地方政府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海南自贸港招商引才网(以下简称“海招网”,http://www.contacthainan.gov.cn)、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hainan.gov.cn)、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ainan.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1日—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于2020年3月31日—4月30日期间,发送报名邮件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箱:156964607@qq.com),逾期不受理。

  3、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外国人来华护照,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后应及时登陆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联系方式的畅通。

  4、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参考附表1《海南省交通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要求表》和所学专业等情况进行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海南省交通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附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件,邮件发送至156964607@qq.com。报名材料压缩包命名格式为“报考岗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外国人护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