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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州市美术馆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0-04-01 20:08: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福州市美术馆为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正科级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从事美术品收藏鉴赏、展览展示及美术教育等工作,馆址位于台江区中平路172号(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内)。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招聘实行自主招收的形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职责 

专业及相关要求 

学历 

条件 

01

展览策划工作人员

1

从事展陈策划组织,刊物编辑及相关业务工作。

1.艺术设计类专业优先;

2.具备扎实的美术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展览策划工作经验。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02

宣传教育工作人员

1

从事美育活动和学术讲座的策划组织,信息平台管理及相关业务工作。

1.艺术设计类、教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优先;

2.具备基础的美术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活动策划、媒体运营工作经验。

03

行政事务工作人员

2

从事办公室文秘、党务、人事、财务工作。

1.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2.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具有一定的人事、财务专业知识背景。

04

讲解接待工作人员

1

负责场馆讲解、接待、便民服务等。

1.专业不限;

2.具备普通话二甲及以上水平,形象气质佳,男175cm以上、女165cm以上;

3.具有一定的文化旅游场所讲解工作经验。

  二、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节假日上班;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2020年4月30日前不超过30周岁);

  4.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三、管理模式与工资待遇

  1.编外人员实施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