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总工程师公告
2020-04-01 20:10: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面向全球公开招聘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总工程师1名。    

  一、基本情况    

  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法设立,隶属于我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是本省最早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资质认定并经国家认监委批准验收“三合一”认可的省级综合性检测机构,主要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产品质量仲裁检验、认证检验和市场商品的委托检验等工作职责。2004年7月,经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批准在该所基础上成立了“国家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该所设有总工程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业务办公室3个职能部门和化工室、橡塑室、建材室、机电室、贵金属珠宝玉石检验室、仪器分析室6个专业检验室。全所现有在编在岗职工39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37人(博士1名、硕士6名),占总人数的94.9%;中高级职称23人(高工15人、工程师8人),占总人数59%。现有实验室面积5750㎡,老城检测基地(33.4亩)项目在实施建设中(建成后实验室面积新增13342㎡)。固定资产总值15266万元,其中仪器设备价值10546万元,拥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检验设备1632台(套),检测能力涵括热带农产品、化工等1702项产品/产品类别。

  二、拟招聘的人员范围、职数、基本条件、岗位条件等

  (一)招聘范围及职数  

  面向全球公开招聘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总工程师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接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学历学位条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学位及以上。

  2.专业要求:高分子材料、分析化学、材料物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符合本招聘专业要求的优先。

  3.职称资格:高级职称。

  4.任职条件:具有七级管理岗位三年以上或六级管理岗位任职经历。

  5.年龄要求: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其他要求:

  (1)具有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与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科研项目二等奖以上经历,或具有1年以上实验室国际互认工作经验。

  (2)具有较好的英语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3)从事全生物降解塑料及其制品的检测或研究经历的优先。

  三、招聘具体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分别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邮箱:hnzjs@vip.126.com; 

  3.电子邮件报名需提交电子材料清单:

  (1)《应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相关支撑证明及证件(学历学位证、身份证、高级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省部级科研项目二等奖以上获奖证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扫描件。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的格式和项目如实填写《应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和准备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