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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招聘公告
2020-04-01 20:09: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二)组织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报名人员可通过“海招网”和本招聘公告中所提供的报名邮箱(hn_2000@163.com)进行网上提交材料报名。报名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①登录“海招网”进行简历投递;②发送简历及资料至hn_2000@163.com邮箱。两种方式任选其中一种即可。

  3.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简历投递,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各岗位要求条件,根据个人情况报名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提交材料:(1)个人简历(须附彩色电子证件照片);(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4)职称证书扫描件;(5)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工作任职文件或聘用职务证书等。

  4.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任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

  我院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海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官网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参加考核。

  (四)考核招聘内容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核。我院根据情况组成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考核对象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主要核实应聘人员个人资料真实情况,进一步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方面。

  体检工作由我院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经报主管部门同意,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我院将根据资格审查、考核面试、考察、体检等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海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由我院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调查处理的结果报主管部门。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拟聘人员确定后,我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及报告提交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审核人员,我院会给予录用通知。

  (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我院将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纪律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相关纪律规定,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