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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保定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4-01 20:13: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由考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命题、面试评委,委托外地考试服务机构具体负责,每组评委7人,计分方法采取体操打分法。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和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在同一面试组进行面试。

  书籍、辅导资料、手机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每半天张贴于面试地点。

  (三)总成绩合成。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整个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得分×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

  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士兵,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进入体检名单于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

  体检由市招聘办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十、考察、选岗

  体检合格的考察由市招聘办和卫健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选岗按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择相应的招聘岗位。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拟聘人员在考察、体检、选岗期间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示后一次性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士兵,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二)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四、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