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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招聘国际合作项目专员公告
2020-03-31 20:13: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公开招聘2名国际合作项目专员(编制外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报名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关心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药品检查工作。

  5.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含职业资格)等能力条件。

  6.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

  7.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8.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9.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职责

  1.负责与相关国际、国内专家的沟通协调;

  2.负责与上级项目管理部门的沟通与汇报;

  3.负责组织、筹办专家会议;

  4.负责日常项目支出的财务报销;

  5.负责国际法规的翻译与核校,相关文件材料的编辑排版和汇编整理工作;

  6.支持与协助其他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点击http://103.219.184.150/zxbm/,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日24:00。

  2.4月中旬,将在核查中心网站公告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未通过简历筛选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组织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简历筛选的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4.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以上方可开考。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2.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四、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英语等能力。受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第一名的人员体检或考察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可对总成绩第二名的人员进行递补,但不依次递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在定点医院进行。

  应聘人员应当配合中心完成以上工作,如因个人及所在单位原因导致以上工作无法在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的,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录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和体检的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相关信息在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劳务派遣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录用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

  薪酬待遇按照项目有关标准执行,合同期限根据项目期限确定。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441887,68441050(周一~周五8:30~16:00)。

  监督电话:010-68441898。

  附件:2020年国际合作项目专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需求表.xls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