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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引进特殊人才公告
2020-03-31 19:59: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为拓宽吉林市市属开发区引才渠道,解决开发区引进人才编制难题,根据《吉林市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吉市编字〔2019〕16号)、《吉林市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吉市组通字〔2019〕2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特殊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计划公开引进事业单位特殊人才35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30日至2002年3月30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3月3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引才条件:

  所聘岗位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引进特殊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情况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形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00)。

  报名地点: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事局409室(吉林市九站街516-1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吉林市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尺寸2.5CM×3.5CM);

  2.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下载);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

  (四)资格审核

  1.由经开区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2.经开区人事部门汇总报名人员名单,将报名登记表、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3.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对人员名单、条件进行确认。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事局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2020年4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00),发放地点与报名地点一致。

  (六)开考比例

  本次引才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相关规定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工作经历审核要求。工作经历是指在国家级开发区机关参加工作的经历,主要审核是否具有与开发区管委会机关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定期发放工资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