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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29 12:45: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shandong.gov.cn)和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my.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6-710877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0536-3086221

  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3031号,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北校区3号教学楼办公区3C306室),邮编:261061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4年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应聘须知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2024年4月28日

  原标题: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404/905d08c2-2892-44f6-af69-931b740e8a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