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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娄底市气象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0-03-30 18:33: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湖南省娄底市气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1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湖南省娄底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负责组织2020年度新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招录日常工作,娄底市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全程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三)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湖南气象网(http://www.hnqx.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气象人才招聘网报名,通过气象人才招聘系统(http://zp.cmatec.cn)填写相关表格及信息。电子简历文件名以“姓名+性别+学历层次+毕业院校+专业+报考单位+是否服从调剂”命名。例如:张三+男+理学学士+南气+大气科学+**县局+是(否)。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20时。

  (三)资格审查

  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负责对毕业生进行基本条件审核,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通过湖南气象网公布或电话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初定四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气象基础知识、气象职业能力测验和岗位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闭卷考试,总分100分,试卷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出题。

  面试: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题目为结构化面试题型,面试主要考察个人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程度等方面,总分100分。

  六、聘用进度

  (一)考察

  根据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毕业生学业情况、考试成绩(笔试、面试各取50%确定),由娄底市气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考察人选,拟考察人选名单在湖南气象网公布。

  考察以信函委托应聘学生就读院系进行,考察材料加盖应聘考生所在院系公章。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考察未通过的不再进入体检程序,不予聘用。

  (二)体检

  组织通过考察的人员在县(处)级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招录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公布拟聘用名单

  拟聘毕业生在考察、体检和其资格条件复查合格后,呈报省局人事处批准,并将其名单在湖南气象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递补和调剂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需求、毕业生学业情况、面试成绩集体研究排序确定拟递补人选。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