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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才招聘(教育类)公告
2020-03-28 14:10: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人才招聘方案》《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面向社会(不含海南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9个,招聘人数20人,均纳入事业编制(教育类岗位表详见附件1)。

  以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详见附件2、附件3。

  (应聘人员须注意: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附件2、附件3中查找所学专业的从属范围,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若所学专业在专业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以任意一种从属目录报名)

  如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需要应聘人员提供劳务合同或单位证明(以上证明均需标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招聘条件

  (一)在职校长、教师

  面向全国中小学校校长、教师公开招聘(不含尚在聘用合同期内的2015-2017年面向全国招聘引进的中小学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以及相关市县招聘引进但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海南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参与公开招聘的优秀校长、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涉及教龄、任职时间等以截止2020年4月1日计算)。

  1.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合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身体健康,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行为。

  2.具体资格条件

  (1)中小学校长资格条件

  ①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②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5年以上(含5年)校级领导任职经历,且近3年内任现职校级领导,任职期间业绩比较突出。

  ③曾被县级市(含县级)以上组织、教育、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评为名校长、骨干校长、优秀校长及相当荣誉;且任职学校被评为县级规范化学校或同层次的学校。

  ④所主持的教育教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课题研究成果、主编或参编教育著作等),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奖励。

  (2)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资格条件

  ①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②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现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③曾被县市级及以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④教育教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课堂教学竞赛、课题研究成果、主编或参编教育著作等),获得县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奖励)。

  (二)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为参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党纪、政务处分、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目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流动情形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