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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专任教师招聘公告(海南)
2020-03-28 14:12: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是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与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一所公办性质完全中学(含初中部和高中部,实施全部免费教育),是海南省政府、省教育厅鼎力支持的实验学校,是华东师范大学匠心打造的品质学校,是澄迈县委、县政府倾力投入的示范性学校。学校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南侧(距海口火车站15公里, 20分钟车程;距海口市政府21公里,30分钟车程;距海口繁华商贸区日月广场30公里,40分钟车程;学校面朝大海,距海滩1000米)。学校一期工程占地面积138亩,二期工程预占地80亩,总计容纳3000名学生。学校于2019年9月1日立校开学,经半年多的教育教学实践,现已成为澄迈优质品牌学校,得到澄迈县百姓的高度认可。现有初一8个班级、高一4个班级总计462名学生;实行寄宿制、小班化教学管理。学校力争三年内达到澄迈一流;五年内达到海南省一级学校标准,成为全省闻名学校;七至十年成为一所管理科学、民主规范、教育教学质量显著的全国特色学校、知名学校,成为拥有一流教育设施和教师队伍的现代化、实验性、示范性、高品质学校。因学校2020年招生及学校未来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任教师31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共31名)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2018、2019、2020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年龄时间计算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须与所报考学科岗位相一致。

  (四)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其他学科须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三、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一)解决编制和岗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二)在合作办学协议期间内,教师基本工资在我县同类教师收入基础上提高20%。另有教学奖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其他津贴。

  (三)政府每年安排师均1.5万元的校长基金根据考核用于激励教师和管理团队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学校为每位教师提供一间免费使用的空调热水周转房。

  (五)安家费。凡签约5年以上(含5年)的专任教师,如果是硕士研究生学历,发放25万元安家费;如果是博士研究生学历,发放35万元安家费。如服务期少于5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5计算金额退还给发放部门。

  (六)教师补贴。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前5年发给教师补贴,在每个学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称职的不发放。每学年补贴标准为:高中阶段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考核为优秀的5万元、称职的4万元;初中阶段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考核为优秀的4万元、称职的3万元。前5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教师补贴。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六)被辞退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八)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九)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十)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十一)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