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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财经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3-27 21:25: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财经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8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财经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2001年,2008年获批为普通本科高校,2015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本科建设试点示范高校,2018年由原校名“宁波大红鹰学院”更名为“宁波财经学院”。

  学校现有本部校区、杭州湾校区、象山校区等3个校区,占地面积1700余亩,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设有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金融与信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富管理学院、数字技术与工程学院、人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象山影视学院、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共文体部等教学单位,38个本科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近2万人;拥有教职工千余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89.5%,副高及以上教师占比35.4%,应用型教师占比47.34%,省151人才、省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教学名师、市领军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近70人。

  现有省一流学科4个,市重点学科5个,市级研究基地3个,市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近三年,获批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13项,其中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7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签订横向课题合同484项,合同经费总额5200余万元。现有省级新兴特色及优势重点专业1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近五年,立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5项,获得省、市教学成果奖22项,在校生获国家级各类竞赛奖项1000余项;近五届毕业生创业率在全省本科院校中排名前列,学校获评“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2020年宁波财经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计划》(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0年12月30日为止。

  报名办法:先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和宁波财经学院网站(http://www.nbufe.edu.cn)的“师资建设”栏目下的“人事管理”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连同个人简历电子稿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邮件至dhyzhaopin08@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部门+岗位+姓名”。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4、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试讲的人员将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试讲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