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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武汉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筹)招聘公告
2020-03-27 21:32: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经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批准,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以下简称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作为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利督查工作的支撑单位,主要承担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流域河湖管理与保护等重点业务领域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承担流域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技术工作和监督检查;承担长江流域重点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参与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的督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考核等工作,参与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流域内中央水利投资项目稽察工作,承担流域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安全评价、安全监测的管理工作,承担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及考核工作;负责长江防汛机动抢险队工作、中央防汛抗旱物资管理。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附件)

  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爱岗敬业,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部分岗位需到野外工作,条件艰苦;

  5、本科、研究生阶段均要求为全日制学历;

  6、年龄要求35岁以内(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持有全国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内(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上述职称或全国注册执业资格应与所报岗位相关;

  8、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受聘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0年3月27日起在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网和长江水利人才网上发布。

  七、公开招聘的方式和程序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7日-4月15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者可登陆长江委信息网(http://10.6.83.46/)、长江水利网(http://www.cjw.gov.cn/)和长江水利人才网(http://www.cjrencai.com/)查看招聘公告并下载《长江委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筹)2020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邮件主题和报名文件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cjwhhjazx@sina.com。

  报名时一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在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发布《长江委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公告》。

  应聘者提供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其中,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依据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复审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经资格审查、确认,招聘岗位资格合格者不足招聘人数的3倍时,取消该岗位招聘工作并通知应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