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于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由组织部门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手续办结前,因弃权、取消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类依次等额递补,之后不再递补。
四、考选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选分配到事业单位工作,采用事业编制,由芝罘区统一管理和使用,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2.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聘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五、有关待遇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生、普通本科生: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首次来烟就业的,每年发放3.6万元、2.4万元、1.2万元、6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在烟台新购商品住房的,发放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最高额度10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上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根据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变化而调整。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2.本次考选相关信息以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为准,本简章解释权归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35—6225710
监督电话:0535—6226078
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芝罘区政府网站(http://www.zhifu.gov.cn)
通讯地址: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6号,邮编264001)
附件:1.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2024年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pdf
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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