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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工业大学招聘公告
2020-03-27 21:24: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期刊封面、目录);

  ④有过高校党政管理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其他可以证明自身优势和特长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限五项)。

  (5)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试(作为考察项,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

  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且通过心理健康测试。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将在人才资源部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党委组织部、人才资源部和党委学工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录用人员均采用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岗位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党委学工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岗位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25-58139092,联系人:严老师

  七、招聘人事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人事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25-58139373,联系人:潘老师、陆老师

  八、工作监督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监督电话:025-58139069,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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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使用说明

  南京工业大学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