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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2020-03-26 22:03: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要从事区域内省级事权的生态环境监测、调查评价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招聘劳务派遣人员5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热爱环境保护事业,好学上进,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将在苏州人才网发布公告,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三、招聘岗位(见附件)

  注:计算年龄的基准时间截止2020年4月7日。

  四、招聘实施

  1.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13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将于2020年4月7日在苏州市人才网公布(www.szrc.cn)。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需要将以下材料上传进行初审。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岗位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社会工作人员须提供有关工作经历及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应如实上传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未如实填报或有隐瞒、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资格。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网上确认

  ①确认时间: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14日下午17:00。

  ②确认要求: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岗位符合性初审,初审有问题时,及时与应聘人员电话沟通确认,请应聘人员报名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初审通过后,招聘单位以邮件形式发放笔试通知单(船舶驾驶岗位待资格复审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笔试时间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而定。

  2.笔试

  环境监测岗位考试科目:环境监测专业技术。

  笔试不指定教材,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通知单。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环境监测岗位专业技术笔试阅卷结束后,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船舶驾驶岗位按1:1比例进入操作考核,操作考核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资格复审。在面试(船舶驾驶岗位为操作考核)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方能参加面试。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公告栏内公布(苏州市三香路102号大院)。资格复审通过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应根据工作人员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核对后退给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2020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院校公章)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