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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准入编)公告
2020-03-25 14:35: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要求:

  1.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

  2.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视为放弃聘用。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登录https://rczp.fosu.edu.cn,并经过“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31日。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学校招聘网站进行报名,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M以下)。资料填写完整后打印报名表。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完成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料填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报名人员。

  3.报名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应于考试前5天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

  (一)考务工作

  1.考务工作由学校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试题由学校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命题。

  3.面试评委组成

  面试评委组负责应聘者的面试工作。成员由具有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副处级以上人员组成,组长由校外评委担任,校外评委不少于3人,校内评委从评委库中抽取,总评委人数不少于7人并为奇数,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和人力资源处负责。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考务工作。

  (二)考试及计分方法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须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聘网站公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测试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少于1:6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人社部门政务网、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上公布,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和复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初试和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招聘网站公告。

  进入初试环节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携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准入编)报名表》(招聘网站报名系统打印)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和初试。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有国(境)外留学经历的考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聘者提交的复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初试资格。符合报考资格的名单以及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上公告。

  初试为素质能力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抗压能力、辅导员业务熟练程度,时间原则上控制在6分钟内。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初试评委组成员的平均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75分及以上为合格,75分以下的考生不进入复试环节。组织初试的部门,须在初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宣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