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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招聘骨干教师公告
2020-03-23 19:20: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体检工作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0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九)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天。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奖励

  聘用的骨干教师按照《苏宿工业园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奖励办法》实施奖励。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2868213、82682123(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7—82868594(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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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岗位简介表.xlsx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