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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柳州市三江县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2020-03-23 12:48: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要严格实行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等,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其中,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考生面试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本次招聘以面试成绩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考核

  (一)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报主管部门核准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报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三)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工作由三江县教育局和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到具备三级甲等资质的综合医院或者县级人民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从总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七、人员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面试成绩、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柳州市教育局网站以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能聘用的,可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聘用通知下达后,应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或自动放弃的,单位不得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工作安排,按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聘用资格,从成绩合格人选中按岗位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