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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邢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疫情招聘公告
2020-03-23 12:51: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需立即上岗,48小时内不能到岗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后续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拟聘人员在工作中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的,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由于个人身体原因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卫生健康委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手续。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其他事项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应予回避的人员必须予以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

  咨询电话:0319-8319009,0319-8319008

  监督举报电话:0319-5215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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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邢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疫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20年度邢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疫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