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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长沙市长沙县考试招聘医卫类毕业生简章
2020-03-23 12:53: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长沙县卫生健康局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均入围)。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

  4、若招聘岗位入围考察人数高于岗位计划数,将实行差额考察,按招聘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一个阶段发现有资格不符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十四、人员确定及公示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后放弃的考生,记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

  4、拟录用人员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长沙市人才新政22条相关政策待遇,社会保险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5、录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聘用。

  录用人员需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应按规定参加培训,并按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十五、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医卫类毕业生工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31-84015702、0731-84012938(仅限上班时间)

  十六、其他

  (一)特别提醒

  1、招考任何环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要求的资料,均视作放弃。

  2、招考各环节中有关招考事宜的通知,均以长沙星沙人才网公示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沙星沙人才网,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咨询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731-84012368(仅限上班时间)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1-84024416(仅限上班时间)

  (三)技术支持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咨询电话:0731-84062928(仅限上班时间)

  点击下载>>>

  2020年三月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公开考试招聘医卫类毕业生岗位表.xlsx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