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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铜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招聘公告
2020-03-22 08:39: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新冠肺炎防控的紧急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18号)规定,就2020年度铜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面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0年铜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招聘工作人员6名。各招聘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见紧急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二)品学兼优,德才兼备;

  (三)热爱疾病预防与控制事业,有吃苦耐劳和敢于奉献精神,能立刻投入到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中去;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及其他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工作;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士学位及以上”指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界定同上。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岗位计划表中“25周岁以下”为“1994年3月22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9年3月22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铜陵市内(含各县、区)正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2日8:00至3月24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须发送以下证件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1)报名表(附件2);(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二代);(3)本人毕业证原件(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4)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5)本人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6)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材料发至铜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教育科邮箱(tlcdcrsk@126.com)。

  报名人数应大于招聘岗位数,如果小于或等于岗位数,将核减相应岗位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