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3-22 15:00: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规定,现将2020年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9:00—3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3月23日11:00—4月2日11: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pharmacovigilance.org.cn/)“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3月23日11:00—4月2日11:00

  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在笔试通知中告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进入面试范围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及格式

  (1)《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一览表》(附件2)。请A4纸正反两面整排版打印。

  (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复印件。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各学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习表现或工作业绩总结材料。

  (6)同意应聘介绍信。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公布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提供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序向下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