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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0-03-20 21:56: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十五年制公办学校,是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为确保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号令)和市、区关于事业单位进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招考地点

  事业编制高中教师9名,幼儿园教师2名。由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组织实施,在北京师范大学南方教育资源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北师大二纵路1号)设置考点。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专业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除了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以下岗位资格条件,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报考高中教师必须为在职教师(含教育培训机构),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学初级及以上职称,现从事教学工作且有5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或具有中学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中学高级职称及以上者,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2.报考幼儿园教师必须为在职教师(含教育培训机构),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幼儿园初级及以上职称,现从事教学工作且有5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幼儿园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从事教学工作者可放宽至1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3.现场资格审核时非正式在编教师需提供5年的在职教师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明细(社保局加盖公章);正式在编教师需提供5年在职证明和在编录用的相关证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需提供1年在职教师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明细(社保局加盖公章)。

  4.报考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职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职位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5.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8月31日。

  6.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考试。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视为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