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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20-03-20 21:56: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上海 浏览次数:0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1-57464112021-57463763

  2、专任教师岗位

  教学科研岗位:原则上为博士研究生,行业技能大师可适当放宽条件;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较高的科研水平;具备高校教师普通话水平和英语能力;具有一定的信息化教学能力。按学校要求完成核定的岗位教学工作任务,参加教学建设和改革,承担与岗位职责对应的科技研发和产学研工作。

  3、其他专技岗位

  硕士研究生,具有应聘岗位对应的专业技术能力,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高校相似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4、管理岗位

  硕士研究生。承担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部门业务,能够胜任管理岗位的工作要求,履行管理职能和服务义务。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岗位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日。分阶段组织简历收集及面试考核,第一阶段于5月底结束,第二阶段7月上旬结束,第三阶段11月中旬结束,第四阶段12月中旬结束。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拟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在每一招录阶段限报一个岗位。用人部门招聘计划岗位数量根据实际招录情况进行更新。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相关学院(或部门)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应聘学院/部门+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最高学历学位”,如“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市政工程技术专任教师+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同时抄送学校人事处邮箱zhaopin@succ.edu.cn。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命名,否则简历不能被收取,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特别告知: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在本人承诺一栏签署姓名、日期,并提供《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正反面(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教学科研成果、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报考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疫情结束后到学校参加笔试时核验所有原件,并提交所有复印件。

  (3)资格审查

  人事处依据招聘公告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初审,二级学院(或部门)对应招聘条件细则进行复审,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筛选。通过复审筛选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面试通知。

  (4)面试与笔试

  应聘教师岗位由二级学院(部)组织面试、试讲;专职辅导员岗位由学工部组织面试、笔试;管理岗及其他非教师岗位由人事处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面试、笔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岗位数原则上不低于3:1。依据疫情情况,将以线上视频面试形式开展。

  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管理岗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集中笔试依据疫情情况另行组织通知。

  (5)学校审定

  二级学院(或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拟录预备人选材料提交学校审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6)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收到通知后,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行到本地区三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向人事处提交医院体检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由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