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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沙市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3-29 09:09: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中级政府雇员18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编内聘用,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二)中级政府雇员招聘岗位:编外聘用,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管理按照县内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长沙县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54个,招聘计划58名,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中级政府雇员18名,详见《长沙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长沙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级政府雇员岗位表》(附件2)。

  1.最高年龄28周岁是指1995年3月31日后出生,最高年龄30周岁是指1993年3月31日后出生,最高年龄35周岁是指1988年3月31日后出生,最高年龄40周岁是指1983年3月31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要求且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且与专业要求相近的,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4.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