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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泸州市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3-18 19:44: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三)考核

  1.截止报名结束时,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结构化面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因现在处于疫情防控期间,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截止报名结束时,某岗位形不成竞争,则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体检。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应聘者的现实表现和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评价,了解应聘者业务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复核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等)、档案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中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古蔺人民政府信息公众网人事招录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办理正式占编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古蔺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周年(含试用期,其中卫生系统和县融媒体中心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同时须符合古蔺县基层服务年限等规定。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并按公告要求报名。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录栏(http://www.gulin.gov.cn/)发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及时登录古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不能参加考察、体检、聘用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举报电话:0830-7233229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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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三月古蔺县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020年三月古蔺县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古蔺县直接考核招聘同意报考函.doc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