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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省气象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第5号)
2024-04-08 16:58: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要求,为满足我局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 定,我局事业单位面向高校补充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11 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北省气象局成立于 1954 年 12 月,是厅(局)级事业单位,在中国气象局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领导下工作,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全省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负责全省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河北省气象局下设 10 个内设机构,13 个直属事业单位。全省气象部门设 11 个市气象局,雄安新区气象局,146 个县(市)气象局(站)。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河北省气象局 2024 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2024 年 4 月补录) (附件 1)。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 年版)》(附件 2)认定。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8 年 4 月 8 日及以后出生)。

3. 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相关人员(含职业院校毕业生))

4.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5.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6. 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前期已被确定为河北省气象部门 2024 年度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人员的,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 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 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中国气象局、河北省气象局、气象人才招聘网、相关高 校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在线接收简历。

(二)报名

采取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2024 年 4 月 30 日 17 时前填写《河北省气象局2024 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 3)和个人简历电子版(必须是单独一个 PDF 格式文本,须含本人照片及基本情况, 四六级证书、 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等) 发送至hbsqxj@188.com 以及报考单位邮箱(附件 4)。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学校—姓名—学历—专业—手机号—报考岗位(2024 年 4 月)”。原则上每人限报 1 个岗位。允许已按照《河北省气象局 2024 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第 3 号)》报考的考生改报本公告中岗位,以最新一次报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