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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莆田市北岸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方公告
2020-03-13 18:31: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北岸开发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我区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制定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3个岗位,共29人)

  其他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由北岸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区宣教系统党委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22日。

  2.报名方式与收费: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

  3.资格初审:由北岸开发区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4.注意事项:笔试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学段一个学科),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对注册虚假信息,恶意刷高报考人数,达到减少竞争目的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岗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北岸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公布,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莆田市教育局等网站,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4.笔试加分: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4)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

  拟加分对象须随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莆田籍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须登录莆田市卫计委或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加分审核表,逐栏填写后送村、乡镇<街道>、县区卫计局三级联审)于2020年5月8日向北岸开发区教育局(管委会机关综合楼110室,咨询电话:0594-5952913)提出申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ptmzwba.gov.cn/xxgk/tzgg/“通知公告栏”(以下简称“北岸管委会网站”)上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