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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日照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0人)
2020-03-12 16:04: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日照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3月17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日照户籍、日照生源或入伍地为日照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定向岗位。已被政策性安置或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试总成绩公布之后3日内提供。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3月17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7日9:00—3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3月17日11:00—3月20日16: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登录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rizhao.gov.cn/)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日照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报名,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报名时优先推荐通过网站方式,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保证照片清晰可辨),按指定网站或“日照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3月17日11:00—3月20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