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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2020-03-11 18:03: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笔试、面试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并列,则另行组织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五)体检

  体检由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指定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并重新组织体检。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六)考核

  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与被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一个月,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报考过程中,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档案材料与本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在笔试、面试期间严禁携带手机、电脑、计算器、电子手表等电子产品,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四公开”:聘用岗位与名额公开;毕业生报名资格条件公开;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公开;聘用结果公开。

  (三)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429-3113973。

  咨询电话:0429-3120800

  0429-311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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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职位表.docx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登记表.doc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