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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株洲市茶陵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15 17:02: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有关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高中、中职教师66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1988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在资格审查中对专业理解有歧义的,由县教育局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愿意在茶陵最低服务3年。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8.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应聘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具体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为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茶陵县教育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工作各环节信息在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茶陵县教育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8:00—2024年4月22日18:00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请考生登录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按要求填报信息。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交验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18日8:00至2024年4月23日18:00。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入围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都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在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茶陵县教育局网发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