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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沙市开福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6人)
2020-03-09 18:51: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升级发展、成就北富”的总目标,强化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名,纳入单位相应事业编制管理(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90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指1988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具有报考岗位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在读学生(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除外);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可在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开福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认定。

  4、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3月(以社保缴纳记录为认定依据),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开福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gov.cn:9050)。报考人员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进行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标准证件照片。照片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