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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工程学院招聘公告
2020-03-05 20:31: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湖北工程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计划招聘专任教师、辅导员等岗位共70人,具体岗位计划详见《湖北工程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1)原则上本、硕、博阶段专业(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硕士应聘者第一学历须为不低于湖北工程学院办学层次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2)《岗位表》学历一栏中:“博士研究生”指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双证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双证的人员。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湖北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受理。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应聘专任教师岗位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应聘辅导员岗位报名具体要求和时间以我校网站发布的2020年辅导员招聘公告为准。

  2、网报指定邮箱:rscrcyj@163.com。

  3、现场报名地址:湖北工程学院明德楼四楼人事处412办公室(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资格证复印件、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在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应届毕业生推荐表或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籍证明。

  (四)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应聘者来校参加考核。应聘者来校后,由学校组织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者所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科研情况等材料。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

  特别提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考核

  湖北工程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

  (一)考核方式

  1、专任教师岗位

  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自我介绍。应聘者简要介绍个人学业、科研、实践、业绩、专长等情况,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专业知识考核。

  ①课堂试讲。试讲内容由用人单位确定,时间控制在45分钟以内。

  ②专家质询。应聘者接受面试专家质询,现场答辩。

  2、辅导员岗位

  应聘教学学院辅导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辅导员,统一组织考核,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核学生管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80分钟。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

  (二)开考比例

  招聘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专任教师岗位,招聘免笔试,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无开考比例限制,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