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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社会选聘公告
2020-03-02 16:55: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二)考核管理

  “名校优生”除参加正常考核外,各级组织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和使用的重要依据。提出入党申请的,可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发展党员计划倾斜政策。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协议。

  党政干部储备人选培养方向类的“名校优生”在试用期内,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按照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岗位。试用期满后,组织部门根据个人表现及能力特长,二次分配到相关部门急需工作岗位。

  (三)培养使用

  选聘为我市“名校优生”的毕业生,符合市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条件的,优先评聘本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我市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初次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各级组织部门对“名校优生”进行宏观管理,表现突出的及时或破格提拔,也可根据相关要求通过调任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并继续优先培养和提拔使用。

  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名校优生”引进工作的领导,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由市人才办统筹协调相关事宜,研究决定重要问题;各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组织部门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各派驻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确保此次选聘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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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社会选聘岗位一览表.xls

  世界“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2020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社会选聘联系方式一览表.xls

  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就业协议书.doc

  专业设置指导目录(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xls

  齐齐哈尔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