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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莆田市环境执法支队招聘环保协管员公告
2020-02-28 19:31: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莆田市环境执法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环保协管员,协助开展环境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一)招聘职位:环保协管员

  (二)招聘名额:4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2月25日之后出生);

  (六)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七)符合《莆田市环境执法支队环保协管员岗位一览表》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考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6日至3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莆田市环境执法支队办公室(荔城区镇海办仓后路165号306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莆田市环境执法支队招聘环保协管员报名表》;

  (2)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两寸免冠彩照2张。

  4.资格初审。莆田市环境执法支队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2020年3月10日前通过莆田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hbj.putian.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公告期3个工作日。

  (二)面试

  审查合格后电话或短信通知报名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与公示

  体检由莆田市环境执法支队统一组织到相关医院进行。具有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按照莆田市公务员体检项目、合格标准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交付。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莆田市环境执法支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资格复审和考察期间,须由考生提供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原单位同意解聘证明(已就业的考生)、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省内“双学历”、“双专业”考生须在省教育厅网站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历双专业”查询认证等材料。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莆田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hbj.puti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等任一环节中因考生放弃或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时,即在报考该岗位面试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通过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等程序后确定拟聘人员。

  (四)聘用

  经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及公示合格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合同,日常管理由市环境执法支队负责。

  (五)合同签订

  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贰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6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及单位缴纳费用);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本科31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及单位缴纳费用)、硕士研究生34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及单位缴纳费用),出差下乡补贴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现场报名及审核,需由本人自行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