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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0-02-27 18:32: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事业发展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现将2020年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聘用人员为青岛大学编制外劳务合同工,聘用人员和人力资源公司签合同,隶属于人力资源公司;人力资源公司和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签合同。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六)军转自主择业人员优先;

  (七)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招聘岗位

  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2月24日9:00—3月5日16:00。

  报名方式:一律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人员请将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jxyyxy@qdu.edu.cn,邮件名称为“继续教育学院+岗位+姓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3月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3月6日11:00—3月10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

  (三)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次,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公文写作、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由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予以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