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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来宾市象州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一)
2020-02-27 19:08: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关于印发来宾市2018—2020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方案》(来办发〔2018〕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度象州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17〕259号)和《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26日~2002年2月26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2020年度象州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2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度象州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26日起至3月16日(不含周末),考生可到来宾人才网下载考生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表发送到xzjs5922@163.com电子邮箱,报考咨询电话0772-4305922。报考者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历届毕业生要求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

  本次招聘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为象州县教育体育局教育党工委综合股(人事教育股),现场报名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同时进行(2020年2月26日起至3月16日)。需要现场报名的必须电话预约报名时间后方可到现场提交材料,以免造成人群聚集拥挤。在网上或者现场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职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