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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市鄞州区“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2-27 19:06: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4.子女就学

  创业团队带头人和创新人才的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根据人才居住区域或就学意向,以及学校入学要求等,经区人社局审核后,可在区教育部门提供的具备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就读一次;就读区内民办学校的,每生每学期补助1万元,最长3年。创业团队其他核心成员子女入学的,根据人才居住区域,享受本区户籍居民同等待遇,经区人社局审核后,由区教育部门协调解决。

  5.医疗保障

  设立高层次人才健康服务定点医院,对创业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创新人才给予定点医院优先安排、专家预约、医疗特需服务等绿色就医通道服务。定期组织创业团队带头人和创新人才选择省内外优质医疗资源进行全面体检,并做好日常保健工作。

  6.市“泛3315计划”及以上人才计划支持政策。

  列入市“泛3315计划”的,按照市资助额度给予最高1:1配套资助。对创业类人才(团队),已入选“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或享受过其他资助的,已资助部分视作配套,不足部分予以补足;尚未入选“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的,可享受除项目资助外的其他创业和保障政策,其中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按照创业团队A类标准;入选省“千人计划”的,按照创业团队B类标准;入选市“泛3315计划”创业团队的,直接纳入“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按入选层次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入选市“泛3315计划”创业人才的,按“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创业人才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对创新类人才(团队),直接纳入“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享受相应创新配套政策。

  五、申报评审程序

  (一)资料申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通过“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byz.gov.cn/col/col107405/index.html)、“鄞州党建网”(www.yzdjw.gov.cn/vm/v1/index.jsp)或者微信公众号“创业鄞州精英引领”下载申报表格,按照填报要求填写相应资料,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本年度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逾期申报的,纳入下一批评审。

  (二)组织评审。各领域分别组织专家通过书面评审、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审,提出入围建议人选名单。具体评审方式参见各领域分公告。

  (三)尽职调查。邀请第三方风险投资机构,对入围人才项目带头人及团队成员实力、曾经创办企业情况、曾经入选异地人才计划情况、项目科技含量及市场前景等指标进行综合考量。

  (五)审批公示。建议人选报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六、其它事项

  (一)“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人才和团队须遵守相关法律和财政财务纪律,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全部或部分收回资助经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入选“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已享受我区其他扶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三)已入选“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的人才和团队(含带头人和成员)不得申报“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已入选“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的人才和团队(含带头人和成员)不得申报“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及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合作科联系人:梁老师,0574-89295725

  科技服务联系人:李老师,0574-8929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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