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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盐城工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2-21 21:38: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盐城工学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机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学历和副高职称的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可放宽5岁。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岗位公告。发布公告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相应学院联系邮箱(详见附件1)和rsc@ycit.cn。

  3.报名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28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若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须提交如下有关材料原件(并备一套复印件):

  1.应聘人员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毕业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科研业绩材料须提供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成果奖项、发明专利等。

  (二)考核程序

  考核包括教学试讲、面试两个环节。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1.教学试讲:根据招聘的岗位,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教学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