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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赣州市章贡区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疫情防控急需人员公告
2020-02-21 21:46: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赣州市章贡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冲锋在前,奋战在抗击疫情的第一线,为赣州市章贡区人民健康默默坚守、保驾护航。由于疫情严峻,需要紧急补充疫情防控相关医护专业人员。根据《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20〕14号)精神,经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见《赣州市章贡区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6.在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服务,且正式在编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即2015年2月2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且由原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各类项目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8.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未满5年的,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9.招聘对象不含2020届毕业生。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报考要求

  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考附件3中的专业目录。如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那么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学历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2.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2月21日,如最大年龄要求35周岁,即1984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岗位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只要毕业后从事岗位要求的工作即可(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要求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如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只要工作经历累计满12个月,可视为满1周年,以此类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3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章贡区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有关电子材料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