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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级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增岗位选聘公告
2020-02-20 18:06: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2012年9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级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准东开发区位于昌吉州境内,准噶尔盆地东南缘,西距乌鲁木齐市200公里,横跨昌吉州吉木萨尔、奇台、木垒3个县,规划总面积1.55万平方公里。已形成煤炭、煤电、现代煤化工、煤电冶、新材料、新能源等六大支柱产业,开发区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国家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示范区的建设。(准东开发区官网:http://zd.cj.cn)

  为适应开发区高质量创新发展的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在1月17日公布的《关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选聘简章》岗位的基础上,新增2个公开选聘岗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一)准东开发区2019年10月以后引进的研究生;

  (二)开发区第一轮全员竞聘落聘和缓聘人员;

  (三)昌吉州直部门及各县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其他各类人员。

  二、选聘岗位

  见附件1: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岗位及职责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3)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坚持正常工作;

  (4)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

  受过纪律处分且尚在影响期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二)岗位条件

  1.副主管岗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现任或曾任副县级职务及以上人员;

  (2)现任或曾任正科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的;

  (3)现任或曾任副科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的主任科员;

  (4)现任或曾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5年以上且具有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验6年以上人员;

  (5)具有副高级职称且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验5年以上人员;

  (6)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现任或曾任中层领导职务、小型企事业单位现任或曾任领导职务且具有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验6年以上人员;

  (7)担任一级主办3年以上人员。

  2.一级主办岗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现任或曾任正科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

  (2)现任或曾任副科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的;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的其他人员;

  (4)担任二级主办2年且表现优秀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初选

  符合条件的人,同时可报2个岗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邮件发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至邮箱zdzzrs@163.com,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上午12:00止,以电子邮箱报名时间为准。

  报名截止后,准东开发区组织资格初审,研究确定参加现场竞聘人选。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未进入现场竞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现场竞聘

  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现场竞聘的方式,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

  (三)考察聘用

  根据竞聘结果,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研究确定人选,在准东开发区官网进行公示。其中,对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外人员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了解。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管委会实行岗位聘任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期内及期满后,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对昌吉州范围内调入准东开发区的人员,保留档案身份,聘期内执行开发区人事、薪酬等制度,调离准东时按照档案身份办理调动身份。昌吉州范围内在编干部报名须经现单位党组织同意、科级干部需县市组织部门或州直部门党组出具同意报名证明,证明扫描件随报名表一并发送。非在编人员在开发区工作期间同等进行岗位管理,按开发区岗位薪酬待遇和晋升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