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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博乐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临聘教师简章
2020-02-20 18:12: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湖北省援疆教师暂不能按期返博,为确保博乐市各学校如期开学,做好开学后的师资保障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临聘中小学教师89名,临聘简章如下:

  一、临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临聘对象和条件

  ㈠临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毕业生、在校生、近几年已退休教师,其他符合条件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现已在博乐市从事教育工作的市聘教师。

  ㈡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临聘岗位学历要求:教师为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校学历。

  4.临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报考教师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临聘岗位资格要求:报考教师岗位须具备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可不具备的教师资格证。

  6.符合临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春季博乐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教师岗位表》。

  三、临聘程序

  ㈠报名

  ⒈2020年2月16日-3月10日。

  ⒉报名形式:采取网络报名形式。

  ⒊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㈡资格审查

  报名完成后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资格审查以及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电子证件:⑴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⑷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⑸近期免冠2寸蓝底正面照5张;⑹提供1寸电子照片。

  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将审查结果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㈢面试

  面试均由所报取学校进行统一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方式以学校通知为准。

  ㈣体检、政审

  体检按岗位临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博乐市教育局会同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报名处领取体检单(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临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查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博乐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㈤调剂(2020年3月15日)

  调剂工作由博乐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剂到空缺岗位。

  ㈥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由博乐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临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并进行公示,通过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双湖网http://www.blsdj.com网站,公示七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博乐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