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才(E类):宁波市安家补助15万元+宁波市购房补贴≤20万元,学校购房补贴≥45万元,学校团队建设和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5万元、理工科≥10万元,年薪参照校内同类人员;
备注:1.校内人才补贴(不含宁波研究院)的分类依据详见附件2.人才分类依据,宁波市安家补助、购房补贴所对应的人才分类依据参照《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版)标准执行。2.宁波研究院相关标准及待遇请面议,具体咨询宁波研究院陈老师。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固定文本)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报名办法:
登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nit.net.cn/,在“教师队伍”栏点击“2020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并下载公告中的报名表,填完后将“个人简历”及“报名表”发送邮件至zrsc@nit.zj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专业+应聘岗位”。
3.资格初审:
各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的人员将由各学院人事秘书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4.认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核(或试讲)
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或试讲)择优录用。其中对不具备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的应聘者,或不具备正高职称的应聘者须经过试讲环节,其余学院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及应聘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及学历现状,指定形式进行。有关事项具体由学院另行公告或电话通知。
考核(或试讲)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属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属于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核(或试讲)。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核(或试讲)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11办公室)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8229016黄老师
0574-88229111陈老师(宁波研究院咨询专线)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229097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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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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