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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高新区检察院招聘事业编制紧缺人才公告
2020-02-19 18:22: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三、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邮箱:gxqjqrczp2020@qq.com,邮箱报名后请电话确认(0533-3586123)。

  邮箱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08:30-3月4日17:00

  报名人员根据要求填写《2020年淄博高新区检察院招聘事业编制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3)、《2020年淄博高新区检察院招聘事业编制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4,下载手写签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承诺书做成一个PDF文件,连同附件5(此Excel表格单独填写,不需做成同一PDF文件)一并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gxqjqrczp2020@qq.com),邮件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本次紧缺人才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中的有关要求及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填写报名信息时,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配偶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紧缺人才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各环节信息均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zbzhhgx.cn/)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初审情况通过报名发件邮箱进行回复,有关结果和信息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报名发件邮箱,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取消、核减计划: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网上初审合格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面试与资格审查

  如报名人数较多,可视情况增加一轮初试环节,初试形式另行确定。考试时间及有关要求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网站。

  (一)面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二)成绩计算与排名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如需增加初试,初试成绩仅用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向高新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