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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眉山市仁寿县人民医院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2-18 21:24: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检

  1.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职位数。

  3.体检具体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网站上公告。

  七、考察及公示

  (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职位数。

  (二)公示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查无实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取消聘用和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职位数。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经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的,由仁寿县人民医院按有关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聘用手续;拒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的正式事业编制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周年(含一年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流(调)动到其他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考核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监督。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028-36444444

  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028-36201339

  县人社局028-36219203

  县卫生健康局028-36233202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寿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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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仁寿县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2020年仁寿县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

  2020年2月17日